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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原玫瑰

作者:焦绿啊宝叽 发表时间:2022-12-02

主角为北念魏南苏的小说《荒原玫瑰》已完结正火热推荐中,小说荒原玫瑰是一本好看的纯爱小说,由作者焦绿啊宝叽所著,内容是:北念在没遇见魏南苏之前就有确定的身份,但他很早之前想要离开这个世界,直到遇见魏南苏。

热门评价:他给的感情是不一样的。

荒原玫瑰小说
荒原玫瑰
焦绿啊宝叽
未完结 | 来源:长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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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荒原玫瑰》精选

一个孤独的游魂,飘荡在黑暗之中,连影子都跟丢了。

鳞次栉比的建筑物,灰色、肮脏的雾霾遮掩了天幕,黑漆漆的像一口死水,看不到星星。

连星星都萎靡不振了。

不停闪烁着的霓虹彰显着人间繁华,人行道上的行人过路匆匆,甚至没时间施舍给旁人一个眼神。

世界仿佛一台巨大的永动机,一切事物都按照原本的轨迹迅速地运转着。

我的眼前飞速旋转着,桥上游走过一个个扭曲狰狞的鬼影,张开了血盆大口向我扑过来,我躲开,却又撞到了另一个。

疼!脸上像是被鞭子狠狠抽了一般火辣辣的疼,身侧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:

“大晚上的站桥上干嘛呢!不看路吗?都撞到我身上了,真是神经病!”

嗬,只有尖利的叫骂声依依不舍的缠着我,想让我做滋长它的养料。

来,闭上眼睛,展开双臂,

倒数三个数:

3

2

1

我决绝地从桥上跃下,斑斓的灯光映照在江面上,荡出粼粼五彩的光。

我是一只折翼的飞鸟,在迅速地下落,下落。

冰凉的触感一点一点侵蚀了我的身子,江水从鼻腔钻进去,针扎了似的疼,意识渐渐被淹没在深水里。

有一瞬间,我看见了死神塔纳托斯,并亲切地向他打了声招呼:

“嘿!您瞧我在这世上活的这么窝囊。”

“地狱里,请多多关照。”

我叫北念,26岁,我有躁郁症。

有人说躁郁症是天才病,听起来很可笑。

最起码,我不是天才。

我无时无刻不生活在痛苦之中。我不是梵高,不是海明威,也不是希特勒。

在选择以投江结束我的生命之前,我曾经是一名很普通、很普通、很普通的小学语文教师。

“一个人可以被毁灭,但不能被打败。”

我曾把海明威《老人与海》中的句子当作座右铭。

可后来,我发现我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件——

那就是海明威的死亡。

一个英雄硬汉、一个绝对的理想主义者、一个伟大的文学家,用一把猎枪,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
“心中的抑郁就像一只黑狗,一有机会就咬住我不放。”这是温斯顿·丘吉尔形容抑郁的话。

后来被我刻在墙上。

大部分人的童年用天堂、乐园等等美好的词汇来形容。

那里藏着软绵绵、甜丝丝的棉花糖;有绕着一根柱子转圈圈的旋转木马;有合脚、一跺脚就会发光的漂亮鞋子;有用不完的彩色蜡笔……那彩虹般斑斓热闹的色彩,是我高攀不起的童年。

我是一只整日在街口流浪的小狗,被人咒骂着、呵斥着长大。

长成一只看家狗。

我的童年,是令人恐惧的,是绝望的灰色,是腐烂的颜色。没有软绵绵、甜丝丝的棉花糖,也没有合脚的漂亮鞋子。

只有一间破旧肮脏的小屋,一张一坐上去就吱呀吱呀响个不停的老木床,还有屋外歪歪斜斜快要坍塌的红砖墙。

床上躺着我病弱的母亲,地上蠕动着喝了酒、说胡话的赌鬼父亲。

父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混蛋,混蛋到母亲卧病在床,还把钱都用在了买酒与赌博上。

“酒!酒!我酒呢?妈的,是不是你这娘们儿藏起来了!病秧子一个,败老子钱,你怎么还有口气儿!你怎么还不去死!”

“北念!别他妈磨蹭了,学个屁!去买酒!”

每次回家,看到醉倒的父亲,我都会下意识地浑身颤抖,直抖到小腿抽筋。

他喝酒之后,会打我妈。

我很害怕,我发疯似地去拉父亲,这时,他会连我一起打。

“打死你!打死你们,省心!省钱!”

屋子里回荡着父亲的咒骂,父亲不爱我们。

最狠的一次,他拿着啤酒瓶打向我的头,打到头破血流。事后,把我丢在屋外自生自灭。

我不想承认他是我的父亲,可我无法改变他是我父亲的事实。我不敢反抗他,只能咬着牙忍着疼和累。

母亲的身体每况愈下,她的头发花白,目光浑浊。明明那时候我刚上初中,她才三十多岁,却憔悴的如同一个耄耋老者。

而父亲从来不会去考虑母亲的身体,他只爱他的酒。

唯一让我感到庆幸的是,他没让我辍学。

或许是因为我每次考试都会获得奖学金,或许他也期望着有一天我能出人头地,挣很多很多钱。

钱,可以让我爸的酒够喝。

洗的发白的蓝色校服,从亲戚家讨来的穿旧了的、破烂得会露出脚指头的球鞋,是我不变的搭配。

我很羡慕那些穿着得体的同学。他们有着我不敢奢求的家庭,有着我渴望得到的生活。

从小学到初中,北念这个名字,在老师嘴里,是“三好学生”的代名词。

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,听到这一名字,同龄人眼中只会有嫌弃、鄙夷与嘲笑。

在那些光鲜的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”的名号下,我只不过是一只可怜肮脏的苍蝇。

仅此而已。

高中时,我16岁,我把我爸亲手送进了监|狱。

妈妈发了高烧,我着急地将偷偷藏起来的几百元钱掏出来,打算送她医院看病。

妈妈清癯的身体刚刚贴上我的后背,破旧的门就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。

门外刺眼的阳光晃得我忍不住合上了双眼。

破旧的门板吱吱呀呀的呻吟,好像被踹得很疼。

父亲站在门框里,手里拎着一个酒瓶。

“干……干什么去?”他大着舌头摇晃着走过来。

我像一只见了光的小老鼠,背着母亲向墙角退去。手心里的汗水浸湿了纸币,我死死地攥着钱,怕父亲看见。

可他还是发现了。

父亲布满红血丝的眼睛里一下子迸发出饕餮一样贪婪的光,他兴奋得浑身都颤抖起来了:

“小崽种!乖乖,爸爸的乖儿子,来,快来,你手里握着的是钱吗?是!我看见了好多张红色的,嗯!乖,给爸爸。”

恶魔向我伸出魔爪,我浑身抖得像筛糠。一只烧得滚烫的手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发顶,那是妈妈的手,从小到大,是这双手给了我为数不多的温暖,那是最爱我的妈妈。

妈妈拍拍我的头,轻轻说:

“念念,给他,给你爸爸。”

我的泪水一下子流了下来,这是给妈妈看病的钱。

“爸,妈妈发烧了,我,我要带着她去医院看……”

没等我说完,父亲的耳光迎面而来。

“他妈的,蹬鼻子上脸了是吧!她不需要钱,就剩一口气儿了还治什么治?滚他妈蛋!”

我和母亲被他踢倒在地,他蹲下身子去拽我手里的钱,我死命攥着,他便咬着牙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。

“咔嚓”一声,纸币被扯成了两半。

父亲的脸可怕地抽搐起来,嘴唇被气得青紫青紫,仿佛从地狱中走出来的索命的阎罗。

“完了,完了吧!”

“我让你治,我让你治!”

巨大的黑影朝我扑过来,黑影挥舞着绿色的酒瓶,朝着我头顶砸过来。

我听到了一声微弱的叫喊,是妈妈温热的身体将我紧紧包裹在身底,挡住了黑影的进击。

“不怕,不怕…念念…不怕,有妈妈。”

那是小时候无数个黑夜中惊泣的我听过的话。

“不怕,不怕…念念…不怕,有妈妈。”

我疯了一般从母亲的身下爬出来,手上沾满了妈妈头上流下来的鲜红色的血。

“你别过来!”我愤怒的喘息着。

厨房!厨房!我奔到厨房,双手握着刀,无所顾忌地冲上前:

“我…你…杀了你!”

我闭着眼睛,把刀挥过去。

“不要!”

我睁开了被泪水糊满的双眼,看见了妈妈的翕动的唇,和握住我刀刃的、正在淌血的手。

她哭了,她在求我:

“不要,不要这样。”

她瘦得像一根芦苇,而且她还在流泪。

父亲被刀惊呆了,他不可思议地望着我,那眼神惶恐又震惊:

“妈了个巴子的!你敢杀你老子,老子现在就宰了你!”他的瞳孔血红,轻而易举地把刀从我手中夺下来。

妈妈惊恐地抱住了父亲的腿,惊叫。

“念念,快跑!”

我跑进屋子里。

用座机播通了120,而后打了报警电话。

在电话里,我很没用的哭了:

“求求你,救救我,救救我们。”

我把我爸亲手送进了监|狱,在16岁的时候,为了救我和妈妈。

“不怕,不怕…念念…不怕,有妈妈,就有家。”

警|察来了。

警|察给父亲戴上了手|铐。

我扑进妈妈的怀里,说我怕,念念好怕。

我讨厌血淋淋,我不想看见血淋淋的妈妈。

妈妈用流了血的手捧着我的脸,像哄婴儿那样抱着我晃呀晃,小小声地安慰我。

“不怕,念念,念念,不怕…不怕,有妈妈,就有家。”

妈妈被送进了医院,高烧终于退了,额头上的伤疤也包扎好了,却被查出了乳腺癌。

结果出来时,我没有告诉妈妈。

可她应该是猜到了,她那么细心温柔,嫁给谁都好,却阴差阳错的嫁给了父亲这样的人渣。

妈妈没有在医院住很久,化疗一次后,她就不顾阻拦地偷偷回了家。

她仿佛真的好了不少,苍白的脸上也出现了血色。父亲入狱后,她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。

还是那张破旧的床板,妈妈把它收拾得干干净净,每日躺在上面。偶尔她来了精神头,也会拿起针线缝缝补补我的旧衣服。

我重新捡起了我的梦想,我想考上最好的大学,我想和妈妈有个家。

一切仿佛开始步入正轨。

在2013年的春天,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,我拎着保温盒,推开了小屋的门。

吱呀吱呀,门板照常发出不舒服的叫声。

“妈,我发了补助,我们改善伙食,喝……”

我很开心地唤她,却没有得到往日一般的应答。

那一瞬间,我仿佛预料到了什么,眼泪不自控地落了下来。

保温盒“啪嗒”一声摔落,炖得绵软的鸡肉和香喷喷的鸡汤洒了满地。

母亲手中紧握着空空的安眠药瓶,头发精心地梳了梳,换了一套半新的衣服,唇角挂着微笑。

她就那样静静地躺在床上,安安静静地永远睡着了。

安眠药是她前几天说晚上睡不着才买的,我特地藏进了抽屉,可她还是翻出来了。

对啊,她那么温柔细心,怎么会发现不了?

妈妈,你那么爱我,为什么让我没有家呢?

她的手里攥着一张纸条,原本娟秀的小字却写得歪歪斜斜。

我把纸张举起来,怕我的泪水模糊了字迹。

简单的汉字,我却读了上百遍,却一个字都理解不了。

“念念,对不起。”

为什么要说对不起?

“妈妈想看着你高中毕业、考上好大学、结婚、生子……我本该陪着你向前走的,可是真的太痛了。”

“让妈妈自私一次,对不起。”

薄薄的纸上有干涸的泪痕,这是妈妈的眼泪。

“不该选择在今天中午告别的,让你连午饭都吃不好。”

“这是妈妈最后的选择,对不起。剩下的路只能你自己走了。妈妈永远爱你,今后也会有人像妈妈一样爱你。”

“下辈子还做你的妈妈。”

望着妈妈唇畔的笑容,我终于嚎啕大哭。

“不怕,不怕…念念…不怕,有妈妈,就有家。”

在17岁的时候,我失去了妈妈,我没有了家。

表舅帮了我埋葬了妈妈。

他说他眼看着母亲出落成一个漂亮姑娘,却被爹娘执意嫁给了父亲这样的流氓。

我说,舅舅,给我个家吧。

烟圈在他的头顶盘旋着散去,他看向我的眼神中带着怜悯,又夹杂着审视。

我说,舅舅,我学习好,也能吃苦。

“念娃儿,不是舅舅心狠,你得理解舅舅的苦哇。”

他抽着烟,缓缓吐着烟圈,眉头拧成了麻绳。

我说,舅舅,我只要一个家,我给你当儿子,等你老了,我好好伺候你。

我在他面前发誓,一定会好好读书,出人头地,然后好好孝敬他。

我求了他十次,第十次他终于叹了口气,答应了。

他一个工人,有老婆孩子要养,他肯收留我,是出于善意,是看我可怜。我感激他。

怜悯是常态,甚至是一种品德。我讨厌别人怜悯的目光,却不得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和怜悯。毕竟,没有人会像妈妈那样无条件的爱我。

回“家”,意味着有人在“家”里等着我、盼着我、爱着我。

可现在,我只是想要一个能称作“家”的地方。

我想活下去。

于是我跟舅舅说:

“舅舅,给我找个活干吧,抽时间我也可以挣点钱,补贴家用。”

他听后,眼睛放出了光,手上那一颗中华烟都掐灭不要了。二话不说,趿拉着拖鞋去找他们的工头,当天晚上就把我带去搬石头。

人性就是这样,一个人既良善,又丑恶。

再说,那是钱,是人的命根子,是利己主义者的幸福。我们怎么也摆脱不了他。

自此以后,我进了他所在的工地干活。搬个石头、钢筋之类,一天能挣20元。

虽然舅舅的家人不欢迎我,堂姐总是往我的饭里吐口水,但我还是有了“家人”。

我期待着能拥有更美好的人生。

像妈妈在信中说的那样,总有一天,我会拥有一个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家,会有人爱我。

《浮士德》中的魔鬼靡菲斯特对上帝说:

“这个世界就是一片苦海,我永远都不会被改变。”

我们不能得救,我们所受的惩罚只是在向往中生活而没有希望。

靡菲斯特似乎把我错认成了浮士德,浮士德得到上帝的接引和原谅,我没有。

我被魔鬼拉进了炼狱。

高三那年,歌曲中总是用尽美好的词汇修饰的——17岁的盛夏。

在17岁的那个盛夏,我失去了一根手指。

我被人按进卫生间,当头泼了一桶臭烘烘的脏水。

闹事者是同班的几个男生,他们比我壮得多,高高大大,踩着我的后背,像踩着一条狗。

有人一脚重重的踹上了我的后腰,我单薄的身子,像一个破旧的稻草人,歪在厕所里脏兮兮的瓷砖上面。

“听说你爸进了监狱,怎么进去的?”

他们捏着我的脸,左右摇晃着观赏,舌头和牙齿配合,发出让人作呕的声音。

“娘娘腔,长得跟个娘们儿是的,听说这种人都是同性|恋。”

在人群的外围,一个男生阴阳怪气地揶揄。

“喂,你说,你说…你说‘我是娘娘腔’,你说我就放了你。”

说着,他按住我,伸手去拽我的腰带。

“我不是,我不是!”

我拼命的挣扎着,可在这群人手里,我是一条涸辙之鲋,只能徒劳地扑腾几下。

“嘘…还真是男的啊!长得白白净净的,吃饭是不是都要翘个兰花指啊?佟澜怎么看上你这么个垃圾的…”

“拍下来,留给他们欣赏一下高三(一)班学霸的白屁股…….!”

他们手里拿着相机。

我拼命地挣扎。

他们用脚尖踢我的肚子,疼的我蜷缩起身子。

我没有力量反抗,我觉得一阵头晕。

“三好学生?考清北的苗子?我看是孬种,废物!”

男生的脚碾上我的手指,我听到了骨节被人碾压的咯吱声。

疼,真的很疼。

“是吧,垃圾。”

骨头断裂的清脆响声,钻心的疼痛让我疼得噤了声,后知后觉的惨叫出声。

好疼啊,真的好疼……

那天,我的小拇指,被那群人用脚,生生的,碾断了。

我再也听不清耳边的声音,眼前的一切都模糊成了重影。

恶魔在叫嚣着,咆哮着,怪笑着。

“种种奇异的语言,可怕的语音,愤怒的喊叫,洪亮的和沙哑的嗓音,同绝望的击掌声合在一起,构成一团喧嚣,在永远昏黑的空气中不住地旋转,犹如旋风刮起的沙尘。”

这里是——人间炼狱。

“娘娘腔,给哥哥笑一个,来……”

“垃圾!废物!贱货!”

疼啊,真的好疼啊。

念念好怕,可是没有妈妈,没有家。

早就没有人爱你了,北念,你这一条烂命。

2014年,高考前夕,我的小拇指断了,右手变成了四指。

那些霸凌者,赔了表舅15万。

连句道歉都没说,用15万就买去了我的小拇指,买断了我的前程。

以强凌弱,话语权永远掌握在强者手中。

真他妈的可笑。

高考当日,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、过度紧张、再加上感染的伤口,我在晕倒在桌子上。

被救护车送往医院的时候,我拼命地睁着眼睛,手里攥着中性笔,尖锐的笔尖扎进手心,却没让我清醒。

分数下来时,总成绩570,比平时整整少了近80分。

报了一个勉强算是一本的师范学校,老老实实的上了4年大学。

勤工俭学,时不时往舅舅家里寄些钱,毕业之后进了K城的一所私立小学教语文。

我很喜欢孩子,因为小朋友们像向日葵,他们的未来是铺满阳光、长满鲜花的路。

稚嫩的童音甜得像蜜糖。

“桃花潭水深千尺,不及汪伦送我情”被孩子们念得铿锵有力,他们或许还不能理解诗句中蕴含的友情,但还是很努力地喊呀喊,喊得嗓子都哑了。

他们亲切地唤我“老师老师”,他们像小蜜蜂一样围着我转圈圈,用脏兮兮黏糊糊地小手攥着糖果递给我。

孩子们爱我。

是孩子们赋予了我意义,任何层面上的,也包括继续生活下去的意义。

“生命是如此富饶以致鲜花凋零,而且满是悲伤。”

——聂鲁达《光芒笼罩着你》

2019年春天,表舅工伤去世。夏天,舅母也跟着表舅离世。

表姐爱折腾,卖了表舅一辈子辛苦拼来的80平方米的房子,得了70万,倒腾了一家烧烤店。后来经营不善,门店倒闭,亏了一大笔钱。

她知道我有工资挣,求我借她些钱周转。

那天,她凌乱着头发敲开了我租得小公寓的门。

在我的注视下,她穿着鞋踩上卧室乳白的地板,开始翻我的抽屉,找钱。

“我们收留了你这么多年,如今到了用你的时候了,别不给面子。”

表姐不像舅舅、舅母,她像是一只小饕餮,像我的人渣父亲。

念着舅舅的收留,我自然给了她钱。

我对她说,姐,我的积蓄也有限,只能借给你这么多,我还要生活。

她说,就这点儿啊,没良心。

那是我三分之一的积蓄,我给了她,她却说我没良心。

过了一段时间,她又来了。

“我有个朋友炒股,挣了好多钱。你看最近姐钱拿不出手,也没法还你。你再借我一些,当作投资。”

我气得想笑,于是我就笑了,笑得很大声。

我说,不行,我没钱。

她骂我白眼狼。

王安忆在《长恨歌》中写,流言总是带着阴沉之气。

它是只会偷袭的小人,总是在背后撩你一把,转身却不见踪迹,结果是冤无头,债无主。

有人肆意地污蔑我,甚至在学校门口拉起了横幅。

是表姐,她借不到钱,于是在校门口闹,骂我良心被狗吃了,侮辱我的母亲,说我的父亲是杀人犯。

家长们人心惶惶,开始陆续向学校举报,写投诉信件。

连孩子们见到我,也不如当初那般亲切了。

“谣言蜂起”,的确是如蜜蜂般嗡嗡嘤嘤。三人成虎,我身上的脏水越来越洗不清。

我报了警。

表姐被教育了一通,非但没收敛,反而更加恶劣。

她日复一日的在门口大喊大叫,又哭又闹。

直到有一天,校长将我叫到办公室,委婉的说了这事儿对学校声誉的影响。

我看着他桌子上一叠一叠的举报信,明白了他的意思。

于是,我主动提交了辞呈。

再见了,我的意义。

我最后的意义。

“允诺的天堂依然虚空,地狱不曾吃饱,而且欲壑难填。”

——阿多尼斯《印第安人的喉咙》

辞职后,我躲在家里,一周没有出门。

我知道我病了,也只有我知道。

仅仅因为做饭时把一片菜叶弄到地面上,我摔了家里所有能摔的东西。

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,我一直哭、一直哭,哭到没有知觉。

我把所有能伤到自己的东西都锁进了柜子里,剩余的理智告诉我,如果不这样做,我必死无疑。

可情绪却叫嚣着我把刀拿出来。

有时候又会突然开心起来,可那又不是真正的开心,我不该这样开心的。

我不想笑,可是又笑到崩溃,笑到仿佛灵魂都不见了。

渐渐的,我发现我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。

我无缘无故的感到天大的悲伤,又奇怪的突然变得兴高采烈,陷入不能自控的狂怒、狂喜之中。

我的灵魂仿佛被撕成了两半。

我在努力自救。

我开始讨厌自己。

这个世界上,最后一个爱北念的人,也悄无声息的死去了。

在2019年秋天,我确诊为躁郁症,即双相情感障碍。

医生告知了我这个消息,他的声音低沉,我知道他在为我感到忧伤。

我竟然很容易就接受了,我不该那么容易就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的。

接过病历时,我处于轻躁期。

那时我笑得很开心,笑得上气不接下气,后来又哭又笑。我主动去握住了医生的手,一个劲儿的说着谢谢。

谢谢?我该谢谁?有什么至于我去感谢?我自己都不知道。

我拥有的只是呻|吟,我能献出的只有锁链。

我走出了门,我控制不了我自己,我走到了桥上,我跳了下去,我掉进了水里。

我不能呼吸。

I can't breathe.

26年,犹如一个漫长的梦。

我感受到地狱的滚烫灼热,又触碰到了江水的冷冽冰凉。

我的身体本能地深水中挣扎,拼命地想要浮出水面。我的灵魂在求救,它摸索着,在无边的黑暗中寻找能带给我光明和温暖的火苗。

终于,我从沉睡中惊醒,全身被冷汗浸湿,如同刚从水里爬上来的鬼。

阳光很刺眼,疼得我想伸手捂住眼睛,却发现自己此时竟是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。

我这是?活下来了?

不知为何,我流了泪。我死死地咬着嘴唇,却抑制不住喉咙里的哽咽。

明明我是要死的,明明我已经做好了准备,可我还是活下来了。我不知道我是因侥幸活下来而哭泣,还是由于别的什么。

因为我的情绪不正常,所以,我时常怀疑自己的喜怒哀乐,是否是真正发自于内心。

我费力地将眼睛撇向床边,为了躲避那讨厌的阳光,余光中一个身影闯了进来。

有一个人在窗子边静静地坐着,怀里抱着一把吉他,下巴静静地靠在上面。

他闭着眼睛,应该是睡着了。

那人把手松松地放在膝盖上,窗口的阳光投射进来,将他笼罩在金色的日光下。微风吹过来,洁白的窗帘拂上他的面颊,干净漂亮得让人羡慕。

优雅温和的轮廓,略长的头发遮住了人的前额,他如同头带光环的神明。

那一刻,不知为何,我联想到了梵高笔下、象征着生命热情的向日葵。

我用渴求的目光穿透他,仿佛几经轮回,终于等到了什么人,拼命地朝他伸出手。却笨拙地碰倒了床头柜上的杯子,它和地面的瓷砖撞在一起,发出了难听的玻璃破碎的声音。

神明徐徐睁开眼睛,伴随着他侧头的动作,我看到了他额头上包扎了绷带,从纱布的缝隙里渗出了点点鲜血,像是盛开的玫瑰。

那是一张被上帝精心雕琢过的脸,上帝把星星装进了他的眼睛里。

他微微地俯身,我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玫瑰香气。

“你醒了,勇士。”

神明笑着朝我伸出手,阳光落在他的手指上,那是一双修长的落满阳光的手。

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的手腕,那里纹着一枚小小的玫瑰。

神明叫我勇士,神明的目光中没有我厌恶的怜悯。

“我不是勇士,我是懦夫,我生了很严重、很严重的病。你是谁?我死了么?你是死神塔纳托斯?你长得可真好看。”

声音沙哑得如同卡掉的磁带,我轻轻地问他,问得荒唐。

神明露出了了左颊的小酒窝,小酒窝里盛满了阳光。

随即我听到了神明回答我,他说:

“我不是死神,自然也不知道他长得如何。不过我没猜错的话,你是阿波罗吧?谢谢你的夸赞,你笑起来也很好看,像阳光一样灿烂。所以我猜,你准是阿波罗。”

原来我同他说话的时候是笑着的吗?我愣了愣,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唇角。

还有,他竟然在配合我拙劣的幽默,可真是温柔。

我好奇地追问他:

“那你呢?你是哪位神明?”

“我是Flora。”

“每当我降临世间,身上都会缀满玫瑰花。”

他眨着眼睛,将吉他放在了窗台上,双手背在身后。

然后,变魔术一样,他的手上多出了一枝鲜艳的红玫瑰。

他望着我惊讶的眼神,笑着解释道:

“这支玫瑰是刚出院的阿姨送给你的,他的爱人送了她好大一束,她怕花儿凋零了,所以分了你一支,并且祝你早日康复。不过,它的确很漂亮,不是么?你喜欢玫瑰么?”

“喜欢,我最喜欢玫瑰。”我伸手将玫瑰接了过来,握在手里。

那是一朵新鲜的玫瑰,带着新鲜的阳光的香气。

“谢谢你,我是北念。”

“不必客气,北念。”他顿了顿,唇角噙着一抹笑,“我叫魏南苏,红豆生‘南’国,春风送暖入屠‘苏’。”

抱歉,塔纳托斯,我暂时不想去拜访你了。

因为我似乎遇见了Flora,他送给我一支玫瑰。

为了这支玫瑰,我决定,活下去试试。

魏南苏,这个救下我的陌生人,在我住院的日子里添补了“亲人”这个位置的空缺。

魏南苏比我小五岁,21,在A市音乐学院读大四。这些都是他主动跟我说的,一点儿防备心也不设,我也不知道该说他单纯还是傻。

应该是“傻”,魏南苏是个漂亮善良的小傻子。

每天他都会抽时间来看望我,出于他幼稚的责任心。

因为我说过我最喜欢玫瑰花,魏南苏也相信了。所以每一次过来,他都会揣着一支玫瑰。

对的,是揣着玫瑰,不是拿着玫瑰。

我发誓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会把玫瑰揣在口袋里的人。

他把玫瑰插在胸前的衣袋里,花瓣儿上的尖刺直直对着他的下巴,也不知道他害不害怕被扎到。

我好奇地问他,为什么要把玫瑰放在那里。他眨着眼睛装出一脸神秘的样子,先让我猜。

“你是觉得这样出场很酷么?宁愿承担被玫瑰刺伤的风险?”

“你觉得这样很酷?”魏南苏眼睛瞬间攀上了笑意,而后说出了一个这辈子我都想不到的缘由。

他轻轻嗅了嗅玫瑰花儿,一本正经地解释:“因为放在胸前的口袋里,不必用手拿着,就能闻到玫瑰的香气。”

“我也很喜欢玫瑰花。”他把玫瑰递给我,唇角弯起一个温柔的弧度。

也是因为这一句话,我开始珍视这些玫瑰。

我朝护士讨了个空罐头瓶,趿拉着拖鞋、扶着医院的墙壁挪到洗手间,把瓶子上黏着的商标用手细细地扣掉、再将玻璃瓶洗涮得干干净净得能反光。

我把每一支玫瑰的枝条下段用剪刀剪出小斜口,插在装着水的玻璃瓶里,隔个一两天就换一次水。

为了让它们绽放的更久,我还煞费苦心地加了一片儿维生素C。每天护士拿来的药里面都会搭配维生素C,用来增强我的免疫力。我把它们都偷偷地留着,喂给我新鲜绽放的小玫瑰们。

小玫瑰们活得越来越精神。

我也在每个清晨再生,新鲜得像一朵初绽的玫瑰花。

可是我仍旧在生病,我的精神状况变得不太稳定。

我终究还是进入了狂躁期。有一天,我把装着玫瑰的玻璃瓶摔成了碎片,玫瑰躺在脏兮兮混着玻璃渣的水里,可怜兮兮的。

护士把地上的残骸收拾走了,等我再反应过来时,小玫瑰们已经被丢进了垃圾桶。

我又心疼地把它们捡回来,换上了新鲜的水,重新装进喝水用的大玻璃杯里,放了一片维生素C。

那玻璃杯是魏南苏带过来的给我喝热水用的,我很珍惜,我绝不会把它也摔掉。

所以,从那之后我一直在用医院里的一次性纸杯喝水吃药。

魏南苏可能是从护士那里听说了我最近的情况,他这几天来看我,每次都要呆上很久,有时候会陪我坐到晚上。

可是我不想跟任何人说话,我窝在病床上,蜷缩在被子里,谁也不理。

他总是抱着那把看起来又重又大的吉他,也不顾我理不理他,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窗边一遍一遍地哼唱着一支没有歌词的曲子。

歌的旋律温柔却又寂寥,时而热烈时而静谧。我从未听过这样的曲子,常常听得入迷,心里也会稍稍平静下来,不再那么狂躁可怖。

我躲在被子里,心痒痒地掀开一个角,偷偷地看着他弹。

魏南苏的指尖温柔地抚在吉他弦上,像是在触碰心爱的恋人那般认真深情,我从来不知道弹吉他的人会像他这么温柔。

他似乎知晓我喜欢听这支曲子,于是反反复复地只弹那一首。

终于有一天,我忍不住打断他,问他弹得是什么曲子。

“你终于跟我说话了。”他唇角勾起一抹得逞的笑意,随意拨弄一下吉他弦,响起一阵儿轻快的乐声,如同他此刻愉悦的心情,“这是我自己写的曲子,好听么?”

“好听。”我呆呆地观察着微微震动的吉他弦,“那这首曲子叫什么呢,你有给它起名么?”

“还没有,觉得叫什么都不太恰当。”他把吉他轻轻放下,同我对视:“你觉得起个什么名字好呢?”

“我没想好。”我摇摇头道。

“那就再想想。”魏南苏轻笑着,把口袋里的玫瑰掏出来,探身递给我,“喏,今天的玫瑰。哥,明天也要跟我说话。”

“喔……好。”这一声哥让我一愣。

是哦,他21岁,我26岁,他比我小好多呢。

“那……拉钩。”魏南苏的脑袋歪了歪,竟然真的把小拇指头支棱出来。

“你好幼稚。”我皱皱眉头,烦躁地把他的手背拍开。

魏南苏悻悻地把手收回了裤袋里,转身到窗边把吉他收拾到包里,拉链一拉,背上吉他包准备离开。

我犹豫了一番,咬咬后槽牙,急得光着脚追上去,用小拇指戳了戳他被打以后一直藏在裤袋里的手。

“干嘛?”他侧过头一脸疑惑地看我,明知故问。

我把他裤袋里的手粗暴地扯出来,又用小拇指勾住他的小拇指,轻轻地摇摇晃晃:

“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。”

我不带停顿地说出了这番幼稚得让人羞耻的话,脸上应该已经红透了。

“好了拉完勾了,明天……明天也跟你说话。”

我盯着魏南苏,眼睁睁地瞧着他因为过于用力地憋笑,脸开始发红并且扭曲起来。

“好!一百年不许变,你这辈子别想不理我。”

他终于忍不住,抓着我的手腕儿,狂笑出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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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完结 | 来源:长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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