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您推荐《明晚要去海边吗》by二两香油:卫岚偶遇梦中情人沈子翎,对方俊逸正直,近在咫尺,却已有男友,让他纠结是否要介入。而沈子翎正遭遇八年恋情背叛,当天便与暗恋自己的卫岚发生关系。表面酷哥却总倒霉的年下狼狗,遇上看似温和实则倨傲的年上漂亮哥哥,一场纠缠就此展开。
《明晚要去海边吗》精选:
阳光煌煌,蝉鸣嗡嗡。
董霄换下那身仙气飘飘的衣裙,穿着最简单不过的短裤T恤,在树荫地擎着帽子扇风等人。
枯等不来,天气又热,她干脆去旁边小店挑雪糕吃。
满柜琳琅,她不上雪糕刺客的当,径直挑了根家里鼓手倾情推荐的东北大板。
东北大板吃到一半,她一拍脑门,由糕及人,可算想起他们究竟把什么给落餐厅了。
她忙不迭掏出手机赔罪,说真不好意思啊,聊天聊着聊着就把你忘了。
卫岚回了张抽象表情包,不予理会。鼓手也是有脾气的。
她继续哄。改天请你吃烧烤喝啤酒,不限量全天供应。
卫岚那立场仿佛泥巴捏的,见吃眼开,立刻回好,后头跟着个OK手势。
鼓手好哄,而主唱在她放下手机时,也终于亮相眼前。
董霄原本计划挺好,雷启天生擅长唬人,即使不言不语,不声不动,往那儿一杵都能止小儿夜哭。
如此一尊凶神,往家里一搬,不愁镇不住二老。
可千算万算,没算到凶神要装相,卸了浑身银饰耳钉,穿基础款的黑白短袖外搭牛仔裤,纹身遮了个七七八八,甚至还弄了顶渔夫帽来遮住了纯银的寸头。
董霄瞠目,眼睁睁看他下出租车,简直想将其塞回车里,一气回炉重造去。
她惊得连齿关雪糕棍都忘了扔,含混道。你怎么穿这样?
他倒不心虚,双手插兜,直通通回。怎么了?
就是……
董霄还没捣鼓出答案,那心急的、在窗户里远远张望的二老看到了来人,已经提前迎了下来。
见到雷启,即使是史诗级削弱后的雷启,二老还是有瞬间露出被雷劈了的神情,但二老交换个眼神,心照不宣地收敛了神情,还是笑呵呵把人招呼了回去。
董霄有苦难言,原意是想请真阎王,结果跟回来了个假菩萨。
董霄父母的家和董霄如今租住的房子差不太多,都是老小区的老楼,只不过一个一楼一个六楼。
六楼采光不错,带个小阳台,平日种菜种花,家里装潢仿佛还停留在九十年代,玻璃圆桌藤条椅,樟木衣柜五斗橱,但旧而不破,非常整洁。
门口换鞋,紧挨走廊的是第一间屋,董母随口一提,说那是董霄以前的房间,里头书桌柜子高低床都还给留着呢。
雷启说,哦,是吗。
常人都会以为他兴趣不大,殊不知这已经是他能表达出的最大兴趣。
他对着那扇严丝合缝的木门盯了数秒,然而眼睛没透视,盯一辈子也只能是木门紧闭。
他像没觉醒问询系统,光盯不问,董家爸妈叫他过去坐,他也就过去了。
坐下聊天,三方会晤。
明面上是领着男朋友见爸妈,于是问的问题也就无非是家境收入职业未来。
董霄原本对搞砸此事抱有相当的信心——第一面留下的印象不算差?没事,雷启这人沉默时像锯嘴葫芦,挖空了心思也套不出他一点儿消息;冷不丁说句话又不通人气,能把男女老少气个跟斗。
她等着雷启发动神力,说些天打雷劈的话来,可往日的气人精忽然老实上了,问一答一,虽然答得挺简略,但绝没有气人的意思。
偏偏他家境又太好,当真一五一十全说出来,立刻就显得像个摇滚版的“乘龙快婿”了。
董家爸妈收获意外之喜,登时看他打扮做派都顺眼了,甚至指着他脖子上露出的纹身,好奇问这是什么图案。
他居然连这都答,饶有耐心,指尖点锁骨,说这是曼森的歌词。
颈侧,那是PF(Pink Floyd)的专辑封面。
手臂上是当初去Windermere(温德米尔)看彼得兔博物馆,在门口遇到的街头纹身师设计的兔子……
他是重度打孔纹身爱好者,闲着没事很爱拿身体当画板,但他这艺术家着实不负责,以至此前压根没人知道他往上头画了些什么。
即使董霄也不知道,直到今天。
董霄一边错愕,一边心说你脾气也够好的,让那纹身师逍遥法外——这么些年,谁能看出你胳膊上那老鼠似的玩意儿是只兔子!
随着谈话深入,二老渐渐展现出赞不绝口的趋势。董霄屡次想插话都没成功,这仨人全然聊成了铁板一块。
墙上老式石英钟不知不觉迁徙一圈,时机差不多成熟,二老对视一眼,妈妈搭着双手,爸爸放下茶缸,双双摆出了语重心长架势。
“你们谈了也有些时候了,你知道的,我们董霄年纪不小,该考虑人生下一步了。”
董霄预感不妙,在“结婚”二字呈上台面前,不笑强笑,抢话道。
“爸,妈,今天聊得差不多了,要么我先陪他去吃点东西,改天再谈?”
“我们和人家说话,你听着就行了,别打岔。”
“人家毕竟第一次来,别上来就把话说死了呗,再给他吓到。”
妈妈早料到她这手,怒而嗔道:“我看人家好得很,大小伙子那么高的个头,怎么就被吓到了?倒是你,次次都这样,自己悄没声谈个三四年的恋爱,说到结婚又跟要了你的命一样!”
“我和他哪有三四年……”
“一年多,还不够吗?要是换了旁人,别说结婚,连孩子都有了!”
“我又不是……”
“还说!就知道顶嘴!让你找份正经工作也不找,天天搞那什么破乐队,搞出点儿火花来了吗!到现在还在电机一村那种老居民楼里住!和你爸,和我一样!我们辛辛苦苦供你读了那么多年书,你也辛辛苦苦读了那么多年书,到头来就是为了和我们两个没文化的老头老太太一样?”
旁听不语的爸爸浊重咳了两声,往旁边垃圾桶里呸了嘴茶叶碎,道:“我们这房子好歹还是我们的,丫头你呢?到现在还租在外面住。”
“你爸这半年为了你,头都愁白了一半,你要是那么多年书没白读,就不该把自己的路堵死!要是还有点儿孝心,哪怕不为你自己,为了我跟你爸,你好歹……”
家丑不可外扬,扬到这里已经够扫人面子,她说不下去了,转而对向雷启。
“我们家这情况你也看到了。孩子,我不跟你藏着掖着,家里条件确实没那么好,但你千万放心,我跟她爸只是着急,着急我俩一天天往老了走,她却还没个着落,跟那种……就跟那种池塘上的叶子似的,漂漂浮浮,一阵风就给刮走了。我们绝对不是想攀谁家的高枝,也不图你能让我们家大富大贵,我们就只想你能让她有个家,有个靠山,以后能互相帮衬着,互相照顾着。”
话此,董父重重叹了口气,风箱似的,大扯大呼。
董母眼角有了湿意。
“孩子,不怕你笑话。说句不好听的,看不到她好好出嫁,我跟她爸恐怕死了都,都没法闭眼啊。”
董霄别过一张发了烧的脸,心头又臊又酸,浑身仿佛扎着千针万针,闹得她里外都成了刺猬,动辄伤人伤己。
她想起烂俗小说里,总写谁谁羞愧得好像被当众扒下了衣服。她现在也有这感觉,并且衣服黏连皮肉,被爸妈顺熟一揭,她活生生晾着满身红鲜鲜的肉。
旁观者还非要是那个雷启,那个,雷启。
她余光不可避免扫到雷启手臂上那只歪瓜裂枣的所谓兔子,又见那兔子蓦地活奂,蹦跳到她近前——
她被他轻轻揽住了肩膀。
“我理解,放心吧,既然我喜欢她,就一定会负责。”
父母大喜过望,董霄顺着那只兔子看向肩膀,曼森的锁骨,平克弗洛伊德的脖颈。
她怔怔望着雷启的脸,明明还是那个鼻子那个眼,可怎么会拼凑出一副全然陌生的面孔?
……
父母要留雷启吃饭,热情得难以推脱,董霄心思都飘了,也懒得计较,任他们欢天喜地备菜去。
屋小,她不得不把雷启拽到门口去,才能保证对话不被听见。
她心知自己是叫他来帮忙,欠着人情,合该温和些,但一开口,她实在藏不住焦灼。
“你什么意思?不是说好只是来敷衍一下吗,你演成这样,是真想跟我结婚不成?!”
雷启两耳仿佛有着滤筛,筛了她的话,径自对着那扇关紧的木门若有所思。
破天荒地,他出言问了。
“我能进去看看吗?里面有什么?”
可惜,时机选得太差,董霄脑袋都要炸了,哪有空理会他的一席梦话?
“少扯别的!”
她真的要急了,“跟你说正经的呢,你到底怎么想的?现在他们真以为咱俩要结婚了,闹成这样怎么收场?!”
雷启短促地叹了口气,目光从木门缓缓转向她,仍旧一派坦然。
坦然得摸不透,逼人惶惑。
董霄等了那么久,没等到气人精说句天打雷劈的话来气爸妈,却原来要被气坏的是自己。
只听他说。
“如果你的问题是和一个男人结婚就能解决的,那为什么不干脆和我结婚?”
“既然你早知道她会生气,干嘛还这么说?”
翌日下午,得知了全程的卫岚在惊愕下,如是问道。
他倒没有董霄那样震怒,旁观者清,他早觉得家里二位搞上是迟早的事,只是没想到,雷启不鸣则已,一鸣还真是惊人……
雷启手臂叠在桌上,左臂横着担下巴,右臂竖着搭脑袋,垒个窝似的,供他自己趴进去。
昨天见识到董霄异于寻常的怒气,他此刻提起这茬儿,居然也会有些窘迫。
“……我是想帮她。”
“靠和她结婚?”
“她爸妈追得太紧,我以为她只要找个人堵住爸妈的嘴就好了。”
卫岚反坐椅子,嘶了一声。
要说目的,俩人目的一致,可谁想到执行起来会差出个十万八千里。
“说是这样说,但董霄姐那么要强,在感情上又算挺较真,不是那种会找个人随便结婚的类型。尤其还是和你。”
雷启皱眉:“和我怎么了?”
卫岚理所当然,嘴上半分把门没有。
“她喜欢你。你不也是吗?”
“……”
卫岚本以为这事显而易见,很可以被翻成八国语言全世界通告,然而雷启完全怔住了,这就让他不得不心虚起来。
难不成……说多了?
他后知后觉咽口唾沫,开始找补。
“啊不过,不过,我才十八岁,我懂什么。我自己都没谈过恋爱……”
雷启无心听这些,低声问:“如果她真的喜欢我,那为什么还会那么生气?”
“就是因为喜欢你,才会那么生气。你是真的想和她结婚吗?我是说,不为了敷衍她爸妈,而是真的和她在一起的那种结婚。”
“那种结婚?”
“就是同吃同住同睡,有聊不完的话,每天早上睁眼,她是你第一个看到的人,每天临睡闭眼,她是你最后一个看到的人。这样过上几十年几百年,都不会腻。”
雷启看着他,十八岁眼中的“结婚”,纯粹隽永得没法当真,他毕竟大出卫岚几岁,多些经见,总知道国内的结婚不该,也不会如此简单。
多数时候,像他父母,婚姻应该是一团乱麻。
既然是一团乱麻,怎么还是有着一头扎进去的冲动,究其原因,只是他不想日后被董霄的世界排除在外。
他无所谓,甚至很乐意于成为整个世界的边缘人,但唯独在她那里,他不能不肯不想。
而只要不必和她分开,他不关心身份。
说是乐队里不对付的宿敌也好,不太熟的队友也行,不交心的表面朋友……知己,恋人,更进一步,法律承认的爱人。
什么都好,他没待够,不想走。
涉及知识盲区,卫岚迟疑着往下推论:“说不定,她是因为你不是真心想和她在一起,所以才会那么生气。”
“她真的会这么想吗?”
“我不知道,你觉得呢?”
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二位无知之徒大眼瞪小眼,瞪了半天,卫岚别开话题。
“董霄姐群里说是三点到,现在马上了,要不你问问她?”
这话落地没多久,董霄果然来了,面上不见昨天的愠怒,也没刻意躲着他,一派自然。
等雷启去找她,也就获得了自然而然的答案。
“我跟爸妈那边说好了,缓一段时间,我们先把下个月的live准备好。”
“昨天……”
“昨天你说的那些话,我权当没听到,以后别提了。好了,话筒接上没有?还是那首《雷雨季节》,卫岚你过第一遍军鼓的时候……”
卫岚当晚回家还想起了这事,暗叹原来人人都有自己的感情琐事,剪不断理还乱。
他如今在沈子翎家已经住得如鱼得水,习惯得不得了。
清早起床,喂狗遛狗,他年轻身体好,起得再早,睡得再少也不见颓色。
中午回家,照例喂了再遛,晚上回家,同样流程。
皮皮鲁高兴坏了,以前沈子翎晚出晚归,它动辄在家枯等一整个白天,纵使身边很多玩具,还是没精打采,不起玩兴。
现在好了,它一天三次候着卫岚,出去了后能撒欢跑,跑再快这人也追得上;能往阳光底下窜,左右这人不怕晒;还能玩水,这人浑身衣服不超过一百块,淋湿也无妨。
唯一坏处是罐头零食给得不比以往,但卫岚吃点什么,也总会分它一口,它也就大狗不记小人过,算了。
至于卫岚,恐怕是比皮皮鲁还高兴。
沈子翎为了看小狗,每晚定时给他打视频电话。
视频里的人忙碌一天,累得语气绵绵,说起话来好像撒娇。和他说拍摄时的趣事,挖到只刺猬啦,看到许多土拨鼠了,有时抱怨天气,埋怨工作,困意倦倦,有两次挂着电话就话语渐沉,昏昏睡着了。
卫岚听着那畔的呼吸声,珍而重之把手机开免提,放到枕边,夜猫子似的在漆黑夜里睁着眼睛,幸福到睡意全无。
此后一周多,董霄雷启一如往常,二人果真黑不提白不提,将那事彻底压抑了下去。
而在这天黄昏,卫岚匆匆赶到家,拎着两大提子菜肉鱼蛋,用腿把开门汪汪迎上来的皮皮鲁驱开,径直奔向厨房。
沈子翎晚些到家,他这些天忍辱负重,跟那贫嘴恶舌的老宋偷师学厨,全为今天派上用场。
然而下午排练散得晚,菜市场又意外人挤人,紧赶慢赶到了现在,他真是要赶不上了。
他忙着洗菜备菜,烧锅热油,将第三道油焖大虾出锅端上桌时,家门忽然响了几声。
夕阳西下,瓷砖地板染着杏子酱般的黄昏影,厨房抽油烟机嗡鸣,楼上家里炒菜,楼下正练钢琴,花园里还时不时有小孩嬉笑打闹。
卫岚停步,屏息细听。
咚咚咚咚。
果然是有人,这么快就到了?
他一时紧张,放下盘子,将手在围裙上正反抹抹,又觉得不能用有油烟味的手迎接沈子翎,就还是扯了张湿巾,迅速擦完扔垃圾桶,带着春心雀跃的笑意,快步走向门口。
门开,他的笑容覆水难收,恰好,门外人的笑容也冰在了脸上。
陈林松抱着——此时此刻是攥着一捧玫瑰,愕然咬牙。
“怎么是你?”